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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金融案件司法实践的基本原则
来源:未知 作者:xiaozhao 浏览: 时间:2020-06-12 09:50

  互联网金融案件司法实践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对于互联网金融诉讼案件的司法处理的具体思路,与其他类型的案件类似,需要从司法本身所具有的被动性、中立性、公平性等基本价值追求出发来解决问题。司法的基本特征有不同的概括,但普遍认为被动性、中立性和公平性是其核心特征。

互联网金融案件司法实践的基本原则

  由于司法的被动性,司法不应主动介入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交易活动中,只能针对原被告双方之间的争议来处理问题,利用其居中态度加以公正的解决。因此司法应坚持个案正义,针对个案来维护互联网金融公平正义的交易环境。

  互联网金融争议案件中,对一些具体模式、具体行为规范和具体制度的判断应该属于享有立法权的机关。此处具有立法权的机关为广义,包括权力机关和行政立法主体,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及其他监管部门,他们通过发布相应规范性文件对上述情况进行判断和定性。司法机构不应越俎代疱,因为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应该坚持以法的基本价值出发对于一些具体模式、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正当性、合理性进行适度判断。对于互联网金融司法实践来说,如果对于其法律规范还未明确、对于其业务模式还没有取得共识、对于相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还没有完全厘清,司法机构不应直接对其定性,而应从实现法律的基本价值角度来处理。由此我们认为,互联网金融诉讼案件司法处理要坚持两个大的原则,一是坚持个案正义,二是坚持法律价值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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