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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处罚包括哪些
浏览: 时间:2021-01-25

  违反了刑法就会受到刑法的制裁,在众多制裁中,是最为严厉的一种,也是打击犯罪分子,维护社会秩序最有利的保障之一。那么刑事处罚包括哪些?

刑事处罚包括哪些

  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。主刑有: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和死刑。附加刑有:罚金、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;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。

 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,除刑法以外,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。而且,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,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、幅度、方式来判处刑罚。

 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。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:

  1.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。

  2.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。

  3.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。

  4.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。

  5.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。

  6.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  法律依据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十三条

  主刑的种类如下:

  (一)管制;

  (二)拘役;

  (三)有期徒刑;

  (四)无期徒刑;

  (五)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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